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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設立保護區,公部門得以將傳統領域劃分為核心、緩衝、永續利用三個區域,並分區制定嚴格程度不一之規定。幸尚慈曾對劃設的分區範圍提出質疑,「他們(指草案)用的野生保護區劃太大了,馬路的左右邊全都劃,我們舊遺跡也劃,劃的時候也沒跟我們講。」

​沒錯...保護區計劃存在區域劃設過大的爭議

另外,保護區劃設後提供的工作機會雖是一大誘因,不過數量是否足夠、性質是否合適,族人仍抱有疑慮。

而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副教授盧道杰則認為,設立保護區並和部落共管為近年來發展出的做法,較少先例可以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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